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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河县克尔达拉Ⅶ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砂岩/ 新疆阿勒泰地区/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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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4 16:39
矿权位置:新疆阿勒泰地区
信息类型:挂网招拍
出让价格:124.10万元
资源储量:98.02万立方米
竞得单位:
出让年限:2年

企业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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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哈巴河县克尔达拉Ⅶ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哈自然资函〔2023〕5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改委

一、出让人

名称: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哈巴河县阿克齐镇解放西路1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场所:新疆阿勒泰市团结南路211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哈巴河县克尔达拉Ⅶ号建筑用砂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

面积:0.233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5307261.7929456664.25
25307663.0929456322.61
35307704.9729455991.69
45307291.2529455947.22
55307193.2929456641.29
*401395

资源储量:98.02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401米至 39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执行,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序号经度纬度
15307261.7929456664.25
25307663.0929456322.61
35307704.9729455991.69
45307291.2529455947.22
55307193.2929456641.29
*401395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年    布-哈高速公路供料

起始价:124.1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无矿业权竞买违规或违约行为,在矿业权勘查开发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未被相关部门单位行政处罚)。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14日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14日—2023年08月10日     

地点:http://www.xjaltggzy.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一)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14日18时前按出让标的项目概况金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并获得竞买资格;于摘牌或竞价之前向新疆兴诺达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挂牌拍卖文件。 (二)招标挂牌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交易服务费;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后持《成交确认书》按要求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合同》;对逾期不签订《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及不按期付清全部出让收益或交易服务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所签定的《成交确认书》自行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转为违约金,除弥补挂牌代理机构的交易服务费外,剩余部分上缴至相关财政。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其他未竞得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招标挂牌拍卖结束手续齐全后10日内无息退还。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2023年08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1.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有底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 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勘查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规条例执行。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六)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七)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平台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906-2195315。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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