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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化隆县群科镇乙沙村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砂岩/ 青海海东地区/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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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1 10:05
矿权位置:青海海东地区
信息类型:挂网招拍
出让价格:47.98万元
资源储量:30.6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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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化隆县群科镇乙沙村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东采出让公告〔2022〕06号)

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化隆县群科镇乙沙村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化隆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化隆县群科新区育英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海东市东都区公园壹号西北侧470米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化隆县群科镇乙沙村建筑用砂石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化隆县群科镇乙沙村

面积:0.023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3989627.4534501392.81
23989575.2834501499.56
33989492.4334501474.86
43989423.7234501413.90
53989442.8334501341.62
63989608.6234501342.37
*22192160

资源储量:30.6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2219米至 216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化隆县群科镇乙沙村建筑用砂石矿为新立采矿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边开采边治理

序号经度纬度
13989627.4534501392.81
23989575.2834501499.56
33989492.4334501474.86
43989423.7234501413.90
53989442.8334501341.62
63989608.6234501342.37
*2219216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年    

起始价:47.9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12月26日 挂牌时间:2022年12月26日—2023年01月31日     网上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

网上地址:http://www.qhdzzbfw.gov.cn/fwpt/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意向竞买人进入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fwpt/),点击“矿权及土地”栏目,浏览、查阅和下载网上挂牌文件;点击“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2023年02月16日

申请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进入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fwpt/),点击“矿权及土地”栏目,浏览、查阅和下载网上挂牌文件;点击“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并按《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 资源量简测报告存在的虚假陈述、隐瞒或重大遗漏;    2 、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网上挂牌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网上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3、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的限制;   4、 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5、 全权负责当地开采环境的协调等工作,使用的土地、草场、林地等竞买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6 、不可抗力的影响。   7、 本宗采矿权属于增划资源矿山(为消除安全隐患和历史遗留问题将原矿区范围内剩余资源与拟扩大矿区范围的资源作为一个整体出让),为解决原采矿权人之前投入等遗留问题,竞得人须另行补偿原采矿权人所属部分资产(若原采矿权人为竞得人,可以不支付此费用)。补偿原采矿权人所属部分资产价值以出让方和原采矿权人提交第三方评估机构编制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根据出让方和原采矿权人提交的青恒正评报字[2022]第0704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原采矿权人部分资产的市场价值为2260.76万元。补偿费用由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原采矿权人指定账户,收款方开具收款收据。原采矿权人在限期内移交有关资产并配合矿权的转移。竞得人若未按公告要求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即视为自愿放弃采矿权,出让方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2023年2月16日(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化隆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化隆县自然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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